2019年8月我们赢下的一个案子是关于第91K, 犯罪条例1900的。 我们的客人在该条款下被起诉,原因是警方认为他在没经过他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偷拍以获得性兴奋。
犯罪调查条例阐释了何为“合理怀疑”:在一定有依据的并且合理地怀疑某事。”Dumbell v Robert“[1]的案例指出了警察必须要有合理的依据来怀疑他人有罪,除非有证据能够被证实,否则怀疑并不等于接受了正确的证据。
这就意味着警察提出的怀疑可能是正确的,但当他/她起诉我们的客人时罪名未必成立。因为法律要求警察在法庭上提供怀疑的证据。经过调查之后,警察没有从我们的客人的手机里发现任何图片或者视频证据,警察所拥有的证据是受害人的声明,闭路电视的记录以及在这起事件中相关人员的声明(例如证人和我们客人的上司)。
合理怀疑可能来自各种途径[2],例如人们可能无意中听到谈话,以前的犯罪记录,或时间地点和情况。在这种情行下,CCTV的片段显示我们的客户在事件发生的时间和地点偶然使用他的电话,在他的工作时间与他一起拍摄受害者的私人行为。
裁判官根据警方的证据和我们的律师(Dominic Oliveri)的盘问证据作出判决。法官表明,合理的怀疑不足以构成有罪。他还提到了判例法,该法律规定,即使有强烈可疑的证据表明该人在事件期间在那里,但没有证据表明企图犯罪,也不能说明他或她是犯了罪。最后,法院驳回了指控。
我们的客户非常高兴他的这项指控被判无罪,并且能够继续过正常的生活。
[1] Dumbell v Roberts (1971) AIIER 353.
[2] Hussein (1970) A.C. 942





